合夥創業前該做的5件事情 成功與失敗都還是朋友

1 月 29, 2024 | 管理心法

本文重點摘要

有句古言「千萬別跟好朋友合夥開公司」,還有俗話說:「沒有永遠的好朋友,只有永遠的利益。」不管你是什麼原因想找朋友一起開公司,先確認和評估好這5件事,就算遇到要拆夥,也還有機會繼續當朋友。

合夥創業的定義是指:「2人或多人共同出資經營公司業務,公司的資產、債務等等皆為共有。經營當中所產生的利潤或是虧損,都應按照協議上的比例作分配。」大家都知道,不管是什麼人際關係,談錢總是傷感情。因此,在和朋友一起合夥開公司前,一定要做好評估並協議工作與資金的分配,有助於工作過程減少紛爭,提高效率也提高成功率。但創業難保100%成功,最終真的失敗,也有一開始的協議書做依據,能避免大多數的糾紛,日後見面還有機會當朋友。

朋友合夥創業要事先評估與約定合約。

大家會想合夥創業原因

原因一、志同道合想賺更多錢
與朋友聚餐的時候多少會討論未來的發展,尤其是志同道合的朋友,大家各自有專業領域,可以展現互補長短的一面,進一步討論到合夥創業的可能性和對未來充滿憧憬,共構發展藍圖,這是多麼令人振奮的事情。

原因二、資金不足,尋找投資人
另一個常見的原因是資金不足,為了讓朋友對資金使用更放心,提出合夥創業讓朋友共同參與經營。

根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創業中心統計表示:「一般創業,一年內倒閉的機率高達 90%!」。要跟朋友一起開公司前,先來了解以下可能會有的結果,如果都能接受,那麼再進一步約定創業合約。

拆夥會遇到的4個情況

  1. 賺錢,理念不合拆夥,還是好友
    合夥過程當中發現理念方向漸漸不合,就會有人提出拆夥。而經營過程中的獲利,按著當初協議清清楚楚地去分配資產,是最和氣也是最好的結果。
  2. 沒賺錢,公司結束,還是好友
    經營沒有獲利,到達停損點後決定拆夥,在金錢上並不會有太大的糾紛。
  3. 賺錢,理念不合拆夥,不當朋友
    像是國際知名社交網站Facebook案例,創辦人休斯跟佐克柏原本是好友,公司後期作股份分配的時候,休斯只分配了2%的股份而提出異議,佐克柏認為休斯不值這麼多,雖然2%的股份為休斯來帶了5億美元的收入,可是朋友間的情誼則一去不復返了。
  4. 沒賺錢,拆夥,走上法律途徑
    這是最慘的狀況,沒賺錢賠了一段友誼不打緊,大家清算財務的時候為了金錢糾紛上法院,真的傷神又費力。
    合夥創業會有理念和意見不合的時候。
    心理做建設了嗎?接下來就是合夥前一定要做的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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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夥創業前該做的5件事情

  1. 挑選適合的合夥人
    最好的朋友平時無壓力地聊天溝通沒問題,但面對工作和利益可不同。想要一起工作,得評估經營理念跟心態,確定雙方是一致的才能讓後續溝通更順利。
    合作人數不宜太多,2~3人是最佳人數,創業前期所需的資金會較多,分攤下來壓力也會比較小。不過,若在沒有金錢壓力的狀況下,獨資是最好的方式,在管理上更有效率,且企業精神更能按照創業者的想法建立。
    挑選對的合夥人會讓創業更順利。
  2. 出資方式確認
    建議資金一次到位。公司前期所需要的投資支出較多,成績有可能沒這麼快出現,若資金是分批到位的話,除了有可能會影響公司現金流,不排除有合夥人突然反悔的狀況發生。
  3. 分紅方式明確
    分紅前要保留至少當年收益20~30%的公積金作備用。建議不要以出資的金額分配利潤,比例應該以貢獻度作依據。有些股東只出資並沒有實際經營,有些股東出資少可是付出技術,應該讓各股東有合適的報酬。分紅時,建議用轉帳或任何可留下紀錄的方式進行,附上依據作簽收。
  4. 決定表決權明定清楚
    除非在合夥契約書上另外約定,所有合夥人都應該只有一份平等的表決權,並不會因為出資的金額多寡或為出資人的親屬而有所不同。
  5. 擬定結清資產的方式
    醜話一定要說在前面,拆夥很難保持愉悅心態處理,契約書將是最終的依據,明訂分紅與虧損的分配細節,業務執行、拆夥和清算的方式也要寫清楚。當利害衝突發生時,用合約解決問題。

總結

創業是一個追夢過程,而合夥則是有朋友陪伴,本應是一件美好的事。公歸公、私歸私,把規則跟方向定好,無論哪種結果,至少可以保有單純的友誼。

Roy Lin 執行長

創業顧問、連續創業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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